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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第三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委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4月13日,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共反馈区发改局党委存在4个方面12项问题。反馈会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认识,提高站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附“三清单),对反馈的12项问题逐项分析、研究,细化为15项整改措施,以任务清单形式限期整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落实单位。并按时报送区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
  局党委认真履行巡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办,从快从紧安排,扎实推进,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5月11日组织召开了局党委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进整改。在推进整改过程中,班子在每周工作例会上都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遇到的问题集体研究会商解决办法。
  目前12项整改问题中8项已整改落实到位,另外4项已基本完成,正有序推进、深化整改,力争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精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固定学习日等形式,先后4次组织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及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总结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的精神﹑法规、意见、制度,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二)关于“党委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经常召开会议,听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任务、要求,牵头制定了《关于成立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及《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制了《营商环境推进情况简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关于“工作举措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政策环境组、市场环境组、政务环境组、法治环境组、人文环境组、考核创新组和作风提升及监督检查组七个专业小组,精准服务,全力打造企业和群众满意认可的营商环境。牵头组建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抽调6名干部专门从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1+5+N”等系列新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维护公平竞争、降低企业成本;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诚信海州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相关工作,推进“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指标显著提升;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引导作用,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推进;推进区级机关作风建设,对区委区政府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6月22日召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针对薄弱事项,进行讨论并部署推进整改相关工作。
  (四)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任务分解考评机制。依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等文件,编制了《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和《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排定了工作推进计划表,明确了各单位责任、任务,并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2)加强工作督办通报。在成立的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领导小组中,专门设立了作风提升及监督检查组,负责推进区级机关作风建设,处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机关部门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负责对区委、区政府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量化评估;对营商环境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加强投诉查处跟踪问效。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的营商环境咨询专线功能,同时增设优化营商环境投诉电话及接收问题反映的电子邮箱,专班明确2人专门负责处理企业诉求,及时转发分解问题清单至各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已经特邀50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关心市场主体、乐于为海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奉献的人员作为我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近期将召开特邀监督员培训会,加快推进社会监督工作。通过区营商环境攻坚年领导小组设立的七个专业小组精准服务,全力打造企业和群众满意认可的营商环境。
  (五)关于“权力清单行使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充工作人员。协调区人社局开展人才招聘,计划招聘粮食监管、物价、经济分析、文字综合4名事业人员,目前已经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程序,近期将组织笔试、面试等工作。二是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人员前往市专班交流学习,举办信用管理培训会、信用修复公益培训会等多场学习、培训活动。通过梳理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加业务人员数量,提升办理业务能力等多种措施,逐步解决权力清单行使缺位问题。
  (六)关于“行政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事流程,在事项办理时限、文书出具、经手人签章等环节严格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已对接区行政审批局,督促相关科室做到“应进必进”“三集中四到位”。
  (七)关于“统筹机制建立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和《海州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文件及市里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各镇街、园区也将同步建立专班推进营商环境工作。
  (八)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4月27日,区人社局和区信用办联合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督促区应急局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工作,4月30日印发《关于推进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继续实行月度“双公示”信息通报制度,以简报形式通报相关单位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情况,4--6月印发了3期信用信息通报。1-6月,全区归集公共信用信息6621条,双公示许可信息2906条,时效性97.21%%;双公示处罚信息10条,时效性40%。
  (九)关于“舆论宣传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为增强舆论宣传氛围和效果,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已请求区委宣传部在区政府网站上创建“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目前该专栏设计方案已基本成型,近期将投入使用;协调区法院专门创立“法治营商APP”开展工作宣传;在新东街道办事处、郁洲街道办事处先行试点,利用市民核酸检测单(卡)为载体,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的宣传;主动与区司法局衔接,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宣传计划。
  (十)关于“惠企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资金涉及3家民营企业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20万元,已于2021年10月12日,拨付到位。日出东方(太阳雨)的2016年省战新专项资金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综合验收,余款300万元已拨付到位。我们将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各条线帮助企业向上级争取各项资金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拨付。
  (十一)关于“粮食系统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辖区政策性储粮库点监管计划,有效防范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为增加粮食监管工作人员,正在通过事业人员招聘途径开展招聘工作。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计划,已开展夏粮联合检查1次。已对往年粮食收购资格备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备案资料中发现错误及时进行了更正纠错。
  (十二)关于“对标对表先进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推进纳入全区争先创优事项,会同各指标单位排定争先创优工作推进计划表,每个月上报区改革办推进情况,目标任务是年度考核省排名进5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区委要求,还存在一些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力争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以更加务实的成果向区委和全区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以巡察问题整改的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局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05623;邮政信箱:区发改局信箱(区行政中心负一楼);电子邮箱:361280847@qq.com。
 
  海州区发改局党委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