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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和提醒,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殷成祥违规收受礼金、装修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初,殷成祥任朐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超市购物卡面值人民币5000元;2019年,殷成祥任海州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期间,其新房由管理服务对象代为支付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2017年和2018年,殷成祥任朐阳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纵容、默许其妻女两次接受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安排。殷成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殷成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石林强向公职人员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等问题。2018年1月,石林强担任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向时任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杜新春赠送现金人民币10000元。石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石林强受到警告处分。
  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严之又严。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

 中共海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