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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公车管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2014712(星期六),区纪委组织公车管理专项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48家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的周末公车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总体情况良好,但仍有部分单位公车的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部分单位的车辆虽然因公使用,但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2、少数单位车辆未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3、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使用公车、违规出售公车的现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未履行报备手续

检查中发现7个单位10台车虽然因公使用但未履行报备手续,分别为:苏G-06056(妇联)、苏G-01002(政府办)、苏G-03056(计生局)、苏G-00571(信访局)、苏G-01746(住建局)、苏G-05586(住建局)、苏G-01612(住建局),苏G-JS671(农水局)、苏G-00572(老干局)、苏G-6057A(老干局)。

二、   未停放在指定位置

    检查中发现2个单位2台车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分别为:卫生局苏G-EX627的车辆停放于驾驶员穆传结家门口(海州西门丁庄村33号);海州街道办事处苏G-LP101的车辆停放于驾驶员刘金国家附近(朐阳门广场)。

三、   其他违规情况

1、洪门街道办事处:车牌为苏G-11D50的公务用车为SUV越野车(丰田汉兰达),排量2.7L7座,于20131022日购置,价格249800元。属连云港市洪门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现由街道调用于防汛、防旱,为超标车辆。

2、瀛洲投资公司:苏G-22A51车系别克车,排量2.4L2009623日由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购得,价格为181196元。目前,该公司已以70000元价格出售给本公司驾驶员闫昱坤,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违反了公车处理相关规定。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少数单位对严格使用公车的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仍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请上述被通报的单位,于721日下班前向区纪委党风室作出书面说明,并将整改措施一并上报。今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非工作日因公使用公车的,必须向纪委党风室备案,并随车携带单位派车单。否则,一律按违规使用公车处理;对停放位置有调整的要及时与区纪委党风室对接变更;对违规使用超标车辆及未按规定程序处理公车的要抓紧整改到位。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严禁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近期,区纪委将抓住当前区划调整过渡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对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的力度,重点对公车使用、上下班纪律、上班时间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确保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全区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中共海州区纪委办公室

                                 201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