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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强化六大纪律

来源:区委第二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20172月底以来,根据海州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正式进驻新浦街道、滨河新区开展巡察工作。在工作组例会上,该组组长、区纪委常委刘永东宣布,第二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明巡察纪律,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扎实工作,协同合作,积极发挥巡察“尖兵”的作用。

临时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准,向全组成员提出要加强内部管理、严守六项纪律要求:与无关人员不得谈论巡察内容和工作细节;不干预驻地政府日常工作;不得参加驻地政府工作宴请和私人宴会;不得接受驻地政府和以私人名义赠送的购物卡、土特产及礼品;不得在驻地政府和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向驻地政府、单位和个人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不得有其他违反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等。

巡察组成员纷纷表示,坚决完成区委交办的这一重要任务。同时,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工作,维护清风海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委第二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