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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环保局“十禁令”绷紧党风廉洁底线

来源:海州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3日

近日,海州区环保局纪检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了环保人“十项禁令”规定,重申了党风廉洁建设五项要求,进一步绷紧了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建设“底线”。

  “十项严禁”明确规定:严禁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环评项目评审、环保检查、环保验收等工作中接受或索取由服务对象或中介机构以评审费、验收费、专家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支付的费用;严禁违反职业道德,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身或亲朋好友向企业介绍业务或推销商品;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开业庆典等相关活动;严禁对发现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或者对接到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或收受、索取好处;严禁不按照法定程序或违反相关规定,审核、审批各类环保许可事项;严禁违反规定、放松标准、弄虚作假从事验收、收费、处罚;严禁违反日常工作纪律,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休闲娱乐活动。

  为将“十项禁令”落到实处,局纪检组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有看齐意识,全局上下要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向着一级看的氛围;二是要有底线思维,明确什么不能干,什么不能做,什么不能说;三是要管控到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四是要板脸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五是要长抓小节,抓早抓小,把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