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朐阳街道实现对村社干部监督管理前移

来源:朐阳街道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社干部队伍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关心爱护村社干部健康成长,及时了解、掌握村社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重大情况,促进村社干部廉洁自律,朐阳街道推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对村社干部监督管理的前移。

  首先该街道明确报告对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为现任村社(公司)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其次是明确报告事项,紧扣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敏感问题,主要涉及收入、房产、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一年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承包(租赁)集体土地、资产(资源)情况等方面内容。再者就是严格报告程序,由村社主要负责人全面真实地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后交街道纪工委审核把关。报告内容所列事项平时有变化的,由报告人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他们还严肃责任追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问责。(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