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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4月14日,巡察组向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4个方面 8个突出问题。党委组织落实情况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朱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对巡察反映各项问题全盘认领,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对待、行动上坚决服从,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收到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以陈贤斌同志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中共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拧紧责任链条。聚焦“四个融入”,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相关科室和分局主动认领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认真深刻剖析,落实整改任务。于5月12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后,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会上相互批评意见,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动态完善整改台账,研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巡察整治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未形成大营商格局”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起主体责任。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牢固树立“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大局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以大局观念指导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牵头抓好2022年度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的考核任务,截至目前,经过28家关联部门的共同努力,上半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力争年底考核取得优异成绩。二是紧抓学习贯彻,提高队伍素质。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持续增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上率下系统学。局党委于4月30日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等文件;于6月28日再次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对《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机关科室和分局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及党员固定学习日等重点学习《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海州区营商环境23条》等政策文件及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案例,结合属地市场监管实际进行分析研讨,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的同时抓好营商环境作风建设。
  2.关于“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严格做好2020年度多收的1150元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退还工作,已于2022年1月退还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政策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海财〔2022〕14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22年度的租金减免工作。截至目前,共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6.8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降电价政策红利。已与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联系接洽,并由其提供给我局海州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名单,由于名单只涉及企业名称,正在与电网公司逐个核实转供电实际场所。下一步将根据转供电主体实施转供场所组织全局开展检查,对各主体提醒告诫。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个别分局在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后电费退还未到位的问题,分局已采取措施督促违法主体退还多收电费。三是规范高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根据2022年市市场局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我局前期已从区民政局处取得全区行业协会名单及分局名单分布情况,下一步将进行行业协会收费自查自纠及检查。根据市局要求将对区属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及金融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收费情况开展治理,切实推动各项降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3.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力度弱、成效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制发考核工作通报及任务清单等压实部门责任,上半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截止目前,已有27个部门按照要求将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报送至区双联办办公室备案,27个部门在省市场监管平台建有“一单两库”,27个部门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覆盖率100%,检查主体数1188,结果回填率23.15%。28个部门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传信息,21个部门上传2类以上信息,6个部门上传3类信息,上传行政处罚信息数78,案件公示率达100%。本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2.9%,超额完成考核任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维护。每月对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本级执法人员名录库的人员信息进行调整、更新,针对调离、退休等重点人员,及时做好调整及动态维护。三是全力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率。截止2022年6月30日,海州区企业年报率为92.90%,超额完成考核任务。
  4.关于“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释放审批改革红利。将小餐饮备案登记指南等宣传材料发放至11个分局服务窗口和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提高小餐饮备案知晓率。建立窗口人员微信工作群,及时进行业务交流及难点分析,提升窗口人员实际业务能力。二是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4月22日将需求的16个窗口报送至海州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目前已通过审核,等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市场局窗口人员入驻。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6月份对基层分局集中开展了窗口服务专项督查,从到岗在岗、纪律秩序、精神面貌、服务态度、行为规范、环境卫生等方面提出要求,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针对个别分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分开办理的问题,目前已通过区里审核,等待通知入驻审批中心集中办理。
  5.关于“构建政商关系亲而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整治关联协会报销费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规定,结合审计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不再向社会团体转嫁费用。从2022年1月1日起,凡是涉及到应由区市场监管局负担的办公经费及分局短期用工等人员工资全部由区市场监管局自身负担。二是杜绝利用公权接受企业捐赠。全局自2020年7月以来已杜绝以消费维权经费、法律法规培训咨询费、赞助费等名义收取社会经营主体捐赠。针对2021年接受的某医疗器械公司捐赠的防疫物资问题,我局已收回发放给职工子女的92盒口罩。另外,分局针对企业捐赠的2400只KN95口罩,已退还捐赠者480只,剩余1920只已用于一线人员抗疫工作,同时做好登记领用管理。三是杜绝以捐代罚。目前,全局上下已完全杜绝任何形式的捐赠。针对2019-2020年接受房管家、国瑞大药房捐赠的问题,分局进行了深刻反思,全面吸取教训,坚守职责定位、严格行政执法,杜绝以捐代罚的作风问题,切实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
  6.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各部门自行政执法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平台。修改《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对案件公示审批作出调整。当事人申请不予公示的,办案机构初步同意的,在行政处罚决定报批时同时制作《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区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不报批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公示。案件当事人提出不予公示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列入案件卷宗。对当事人不予公示的申请从严审查,严格控制不予公示的案件所占比例。6月29日至30日,我局组织对上半年行政处罚公示情况督查。2022年上半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件66件,经局案审会研究不予公示4件。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2年4月24日,印发《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根据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4月25日,印发《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一律提交区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各办案机构将严格按照自由裁量规则,提高自由裁量的合理性、规范性。法制机构、案审会加强对自由裁量的监督。对于2021年4件均裁量到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吸取了教训、强化了学习,在后期办案中,针对不同的违法当事人,充分考虑其违法违规的主客观因素,做到一案件一分析,一案一斟酌,具体行为具体对待,裁量得当。三是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充分吸取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一起电费服务费案自由裁量过程未见案审会讨论及记录的教训,印发《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从制度层面明确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要求按照规范召开案审会,充分发挥案审会集体决策作用,每个委员认真研究案情,独立思考,从事实、证据、定性、自由裁量等角度发表意见,记录人员详细做好记录。告知后如处罚决定改变,要加强证据审查,审慎对待。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一律提交区局负责人集体讨论。案审会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健全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初步拟定“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软硬件工作的实施正在论证准备中。分局设立罚没物资专门场所并明确专人管理,建立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保证罚没物资管理有序。启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分局罚没物资白酒丢失责任人共4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认违法的责任人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针对浦西分局窗口人员杜子璇上班时间吃零食、化妆被群众网络公开造成负面影响的违纪行为,依据《海州区党政机关问责办法(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范围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浦西分局分管副分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全局职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切实提升服务形象。二是杜绝形式主义。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餐饮安全检查走过场问题,由科室牵头,梳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6月6日召开食品条线业务骨干培训会,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发现风险隐患能力,同时明确问题整改的要求和时限,指导分局对排查的隐患问题统一报送整改材料,并以照片、文件等形式留存。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加强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制作,药械科针对执法文书随意的问题,全面加强整改,确保出科室的执法文书、案件卷宗清晰无误。强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管理,针对执法大队、幸福路分局、板浦分局、浦西分局使用相同文号的处罚决定书一事,执法大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主动监督执法。联合各业务科室加强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案件查处能力的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提升执法能力的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改变被动执法的局面。五是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海州区市场监管移动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已进入政府采购招投标阶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到的执法大队4起未向当事人收缴加处罚款的问题,我局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表述进行了整改,现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针对侵犯商标注册权销售牛栏山陈酿白酒的经营部采取了先行登记但未立案的问题,分局执法人员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案件实施扣押措施管理,做到“有扣必有查、有查必有果”,能形成案件的扣押物品依法处理;无法形成案件的扣押物品及时返还;无法返还的扣押物品及时销毁。
  8.关于“服务市场主体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兑现政策红利。《海州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已经完成,等待区政府会议讨论。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未发放到位的问题,已经向区政府汇报,和区财政部门对接,并积极与市级知识产权部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二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与镇街网格员和基层分局及时沟通,今年以来已与2家餐饮单位及金辉观岚等12所拟建幼儿园开发商进行提前对接,指导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要求修改规划图,有效提升靠前服务水平。5月-6月,开展省特种设备智慧服务平台交流学习,指导企业做好平台企业开启、安全承诺、应急预案以及自查自纠上传等服务工作;6月,由分管区长向部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向相关企业发放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前宣传告知企业使用特种设备应提前申报定期检验。落实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相关工作,对企业存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问题的,先进行申报定期检验提醒,仍未申请检验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仍不整改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三是主动体察企业需求。6月1日,我局与苏州银行连云港分行联合召开海州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及融资需求交流、惠企政策普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业务介绍、“花果山知识贷”产品推介等,为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搭建便捷、通畅、高效的合作共赢平台,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会后,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向辖区内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质押融资需求调研,目前已收到反馈问卷20余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整改。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新思想指导我局营商工作实践。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动性,统筹谋划,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深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取得扎实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推动落实。进一步抓牢抓实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实时监控、定时分析、及时跟进,建立“周督查、月分析、季通报”督查机制,集中攻难点、解痛点、疏堵点,确保年底考核结果位于全市前列。对照市100条、区23条及我局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推进房屋租金减免、知识产权资金奖补等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根,打通惠企红利“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建设,依托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职能,有效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改善作风,提升素质。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把当前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边整改、边思考、边巩固、边提升。加强作风整顿,严厉禁止吃拿卡要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监管执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深化学习培训,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业务工作理论学习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8-85514182;邮政信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21号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2000);电子邮箱hzqscjdglj163@163.com。
 
中共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